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发表时间:2023-04-24 10:02 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目前《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6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已于2021年7月22日取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26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审[2021]28号)。由于项目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构成重大变动,根据原环评批复要求,本次重新报批环评。 变动后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吨聚丙烯酰胺乳液生产线和年产6万吨聚丙烯酰胺干粉生产线,罐区及公用工程设施与全厂其他项目共用。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6万吨聚丙烯酰胺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一路以西、海港路以北 联系人:燕先生 联系电话:15554666075 邮 箱:lanwanxcl@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上下载查阅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kCMzWTepLSWNRX2Wnr5NA 提取码:hmx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借阅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蓝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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